跳转至

重视有情生命而非生态系统的道德思考

Why we should give moral consideration to sentient

beings rather than ecosystems

环保主义者通常坚定地认为,生态系统或生物群落应该作为人类重点关注和保护的对象,为此可以不惜随时牺牲其它个体的生命。生物群落是指某一特定区域或生态系统内所有生物体的总和。生态系统则是指某一地区里的生物群落和非生物体总和,它们在此区域生存,并且相互影响。由众多个体构成的群体以及生态系统,在许多方面都不同于有情生命,有情生命是这里的关键。有一种观点认为,生态系统才是至关重要的,也就是说,相比于有情个体的生命而言,物种或者生物群体才是更重要的。这种观点通常被称为生态中心主义。

生态中心主义的哲学基础是整体主义伦理观。这种观念认为,从道德上来看,整体的利益应该优先或高于整体之中的部分。但是这种所谓的利益又该如何定义呢?阿尔多·利奥波德说过一句名言:“有利于保持生物群落的完整、稳定和美的事,就是正确的。与此相反就是错误的”。1这就意味着,判断某一事物的好坏,不是看这件事是否对个体生命造成伤害,而是要看它是否会对生态系统造成改变。

生态中心主义意味着什么

我们可能会认为,生态中心主义意味着尊重生态系统,因为这种理念旨在保护该系统内所有“居民”的利益。然而事实却与此大相径庭。生态中心主义认为,我们应该只尊重生态系统本身,至于生态系统中哪些因素对该系统的“居民”有利,并不需要关心。秉持这种观念的人之所以呼吁保持生态系统的“完整、稳定和美”,并不是因为这种呼吁会对有情生命带来利益,而是因为他们相信生态系统本身的价值。

这就是说,我们应该首当其冲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,而这样做对该系统内的“居民”是有利还是有害,并不需要考虑。此外,这种观点形成了一个预设,那就是当生态系统的现状或最佳形态遭到威胁时,我们应该随时准备牺牲人类和非人类的利益。

为何有情生命比生态系统更重要?

我们会发现,某人或某物是否值得尊重和保护,取决于我们的行为对这一个体产生的影响积极还是消极的,然而这种判断必须基于一个前提,就是这一个体具有能分辨利害的能力。个体生命具有感知能力,而生态系统和生物群落却没有这种能力。

劳伦斯·E·约翰逊认为,从道德层面来看,生态系统是更具重要性的生命体,因为相比于人类或其他生命体而言,生态系统“将各种生命体的功能整合为一体,并且维护所有生命体的整体利益”。2然而,这是一种误导性的观点。虽然有情个体能从生态系统获得利益,但只是间接地从生态系统得到这种利益,也就是说,只有在有情个体将他们自己融入生态系统的整体运作时,有情个体才可能拥有这种积极的体验。假设作为个体的我们被剥夺了这种积极体验的能力(例如,陷入不可逆的植物人昏迷状态),那么,即使我们所有的生命功能都保持不变,我们也不愿继续生活下去。无法参与体验的生命是麻木且无意识的,对它来说,任何有价值的事物都已远离,生命变得空洞。所以,从道德上来说,一个无法进行积极或消极体验的生命体,没有实质性意义,因此不能成为在道德层面的考量实体。

伤及有情生命

这一整体论或生态中心论,还包含着另外一个问题:我们不仅要考虑有情生命,还必须将所有生物体或物种,都纳入考虑范围之内。严格来说,这种立场会让我们陷入无法接受的道德困境中,因为,在这种立场下,为了整体的利益,可以牺牲个体。根据这一观点,一旦生态系统的利益遭受到威胁,我们应该将“生态圈的完整、稳定以及美”优先考虑,这样做意味着我们可能会伤害到生态圈中的个体,这些个体或许是人类,或许不是。

然而,从正常的道德角度,应该考虑到个体的积极或消极感受,因此,上述这种优先考虑生态圈利益的行为,从道德上是无法接受的。例如,为实现生态平衡而对自然进程进行生态干预,从而造成很多动物受到巨大的伤害。这类干预屡见不鲜。在一些生态恢复项目3和一些针对所谓“入侵物种”的环境管控中,都存在类似的伤害。当我们谈到“生态圈的稳定性”,我们可以预设一个情境,例如预设某个生态圈里某种植物的生存,受到鹿群“过度放牧”的威胁。在这种情况下,根据生态中心论者的观点,我们应该减少鹿群的数量,以加强对这种植物的保护,进而维护或营造生态系统的稳定4。也就是说,为了维护生态稳定,我们应该干预自然进程,并消灭一些有情生命。

生态中心主义的观点认为,为了维护生态稳定,我们应采取干预行为,哪怕因此危及到某些个体的生命。由此换来的生态稳定,并不是为了挽救别的某些有情生命,而是因为生态系统的稳定对生态系统自身是有好处的。

生态中心主义的悖论及其向人类中心主义的妥协

如前所述,生态中心主义的观点主张,为了维护生态系统,可以对自然进行干预,哪怕这会伤害到有情生命。然而,当某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受到人类的威胁时,赞成这种干预手段的支持者们,却并不会要求消灭人类。也就是说,大多数生态中心主义的支持者,都同意接受以人类为中心,只针对非人类个体进行干预。这明显是自相矛盾的,因为实际上人类才是对生态系统破坏最为严重的物种。生态中心主义的支持者们认为,相对于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,人类的利益应该优先考虑。这又让我们发现这种整体论的第四个问题,它包含两个方面。一方面,整体论的原则和生态中心主义的普遍实践之间相互矛盾。如果整体利益大于个体成员的利益,那么,为避免冲突,我们应该为了生态系统而牺牲人类利益。然而,当生态系统的利益与人类利益发生冲突时,几乎所有的生态中心主义者都会优先保护人类利益。5

这里有一个明显的矛盾,如果我们优先考虑人类利益,就不再是站在生态中心主义的立场了。

生态中心主义的悖论有一个显著的特点,那就是以人类中心主义作为基础,这种特点正好解释了该悖论本身。(注意,尽管人类中心主义解释了生态中心主义的悖论,但人类中心主义并不能成为支持生态中心主义的正当理由)。我们之所以发现生态中心主义的错谬,是因为沿着这种观点,我们发现在矛盾的关键点上,持生态中心论的人类生态学者理所当然地认为,人类利益在道德上享有优先地位。这就意味着这些学者并没有严肃地承认整体论。否则,我们就应该同意为了整个人类,可以牺牲某些人类个体,正如我们赞成(为了生态系统)可以牺牲动物一样。6

生态中心主义的主要问题7,在于它没有用同样的道德标准来考量人类和非人类,由此回避了对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反问。这反映出,生态中心主义的观点,虽然受到热烈的拥护支持,但最终还是向人类利益妥协了。仔细观察,我们不难发现,生态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已经变得难以区分,事实上,生态中心主义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形式之一。

生态系统是时刻变化的:需要另一种形式的干预

最后,我们必须认识到,基于生态本身的特点,生态系统一直在不断地变化。这种变化从古至今,贯穿于整个自然界的历史。由此可以得出结论,生态系统一成不变的局面不会出现,除非我们极大地干预生态系统的运行。正如我们所看到的,许多的生态中心主义政策,其实都是干预。但是,如果我们想要干预,似乎应该本着另外一种目的,而不只是想要维护生态平衡。

具体而言,我们现在做的,就是用伤害动物的方式来干预自然,以维护生态系统的现状,并企图阻止生态系统将要发生的变化。相比于这种方式,我们应该确立一个另外的目标,那就是我们的干预应该惠及自然界中的有情生命。因为动物在自然界中经常遭遇种种困境,因此,为动物有情而进行的自然干预才会真正获得实效。相比之下,反观那些秉持生态中心主义的环保者,他们所发起的干预之所以给动物带来伤害,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将所有有情众生考虑在内。